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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

2017-07-05点击: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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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工程名称   ××商业综合楼       

 

 

建设单位  ××房地产有限公司      (印章)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填表日期  二O一×年×月×日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

 

 

建设单位

××房地产有限公司

法定代表人/主

要负责人

×××

联系电话

 ×××



工程名称

××商业综合楼

联系人

×××

联系电话

×××

工程地址

××市××区××路×号

计划开工日期

201×年×月×日

计划竣工日期

201×年×月×日

类  别

√新建   □扩建   □改建(□装修  □建筑保温  □改变用途)

单位类别

单位名称

资质等级

  法定代表人/

主要负责人

联系人

联系电话

设计单位

××设计院

甲级

×××

×××

×××

施工单位

××建筑工程公司

一级

×××

×××

×××

××消防工程公司

二级

×××

×××

×××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监理单位

××监理公司

 

×××

×××

×××

使

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

1.建筑总面积大于500m2的 □歌舞厅 □录像厅 □放映厅 □卡拉OK厅

□夜总会 □游艺厅 □桑拿浴室 □网吧 □酒吧

□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 □具有娱乐功能的茶馆 □具有娱乐功能的咖啡厅

2.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2

□托儿所的儿童用房 □幼儿园的儿童用房 □儿童游乐厅□其他室内儿童活动场所

□养老院 □福利院 □医院的病房楼 □疗养院的病房楼

□中小学校的教学楼 □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□中小学校的食堂 □学校的集体宿舍

□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

3.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m2的 □影剧院 □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

□营业性室内健身场馆 □营业性室内休闲场馆

□医院的门诊楼 □大学的教学楼 □大学的图书馆 □大学的食堂

□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□寺庙 □教堂

4.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的 □宾馆 □饭店 □商场 □市场

5.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m2的 □民用机场航站楼 □客运车站候车室

□客运码头候船厅

6.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2的 □体育场馆 □会堂 □公共展览馆的展示厅

□博物馆的展示厅

其他特殊工程

1.□设有上栏所列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

2.□国家机关办公楼 □电力调度楼 □电信楼 □邮政楼 □防灾指挥调度楼

□广播电视楼  □档案楼

3.除本栏第1项、第2项以外的 □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m2的公共建筑

√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

4.□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

5.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□城市隧道工程 □大型发电工程 □大型变配电工程

6.生产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□工厂 □仓库

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□专用车站 □专用码头

易燃易爆气体的 □充装站 □供应站 □调压站

易燃易爆液体的 □充装站 □供应站 □调压站

7.□ 1000m2以上的地下单体建筑(车库除外)

8. □国家、省重点建设工程

 

 


 

 

 

单体建筑名称

结构类型

耐火等级

层 数

建筑高度

(m)

占地面积

(m2

建筑面积(m2

地上

地下

地上

地下

商业

综合楼

框架

一级

9

1

52

6000

45000

5000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储罐

设置位置

 

总容量(m3

        

设置型式

浮顶罐(□外   □内)   □固定顶罐            □卧式罐

球形罐(□液体 □气体) 可燃气体储罐(□干式  □湿式) □其他

储存形式

□地上    □半地下    □地下

储存物质名称

 

堆场

储  量

 

储存物质名称

 

√建筑保温

材料类别

√A    □B1     □B2

保温层数

9

使用性质

 

原有用途

 

√装修工程

装修部位

√顶棚√墙面 √地面 √隔断 √固定家具 √装饰织物 √其他

装修面积(m2

45000

装修层数

9

使用性质

商业、办公

原有用途

 

消防设施

  √室内消火栓系统 √室外消火栓系统  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

  √气体灭火系统    □泡沫灭火系统    □其他灭火系统

  √疏散指示标志    √消防应急照明    √防烟排烟系统      √消防电梯

  √灭火器         √其他:

同时提交的材料:

√ 1.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;

√ 2.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;

√ 3.消防设计文件,数量: 贰    份(大写);

□ 4.专家评审申报材料(特殊消防设计文件,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、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,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、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),数量:     份(大写);

√ 5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;

□ 6.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;

√ 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:

 
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


 

  

 

1.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,没有单位印章的,应由其负责人签名。填表前请仔细阅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,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。

2.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,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不得虚构、伪造或编造事实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3.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,字迹清楚,文面整洁,不得涂改。

4.表格设定的栏目,应逐项填写;不需填写的,应划去。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、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。未确定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的,不填写相应栏目。

5.表格中的“□”,表示可供选择,在选中内容前的“□”内画√。

6.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、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,其中“证明文件”均为复印件,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,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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